广东高院要求产品质量鉴定各类别需CMA证书和2名高工,你达标了吗?
2018年3月6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废止《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鉴定行业进入行业自律阶段。浙江、江苏等10多个地方相关协会相继成立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管理本地产品质量鉴定工作。从行业发展的情况看,不同省市的管理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但缺少统一的管理标准。很多仅是在《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进行简单的修改,发个备案证书,后续缺乏有效的监督或者配套的管理制度,导致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发展良莠不齐,出现了转委托现象,进一步导致涉产品质量投诉、信访案件增多,同时也给人民法院审判部门带来很多困惑,甚至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广东高院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入册有关实验室、鉴定人的高标准要求,一定会对推动产品质量鉴定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也是人民法院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常见问题解答
广东高院对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入册有哪些硬性要求?
根据文章,广东高院要求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在入册时,每个大类别须具备CMA计量证书,并配备至少2名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这一高标准旨在规范鉴定机构资质,提升鉴定质量,减少因机构良莠不齐导致的转委托和投诉问题,从而保障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为什么广东高院要强调CMA计量证书和高级职称人员?
因为原国家质检总局废止相关管理办法后,产品质量鉴定进入行业自律阶段,但各地管理标准不一,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出现转委托现象,引发投诉和信访。广东高院通过设置CMA证书和高级职称人员的硬性门槛,确保鉴定机构具备专业能力和法律合规性,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并维护司法权威。
广东高院的新规对产品质量鉴定行业有何影响?
广东高院的高标准要求将对行业起示范作用,推动各地统一管理标准,促进鉴定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这有助于减少转委托和违规操作,降低涉产品质量的投诉和信访案件,增强人民法院审判的可靠性,同时回应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引领行业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