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等主办的“首届电子数据司法应用与前沿理论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法学、侦查学、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多个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专家共同探讨了电子数据在司法领域应用的现状、挑战与前沿发展问题。现将会议研讨情况综述如下:一、电子数据司法应用的宏观展望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及其对刑事司法领域产生巨大影响的背景下,研究电子数据司法应用之于学术探讨、司法实务有着重要意义。
2024-04-14 dal 5
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鉴定投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3月3日,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投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规范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多元支撑体系,探索建立司法鉴定投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行政争议化解和诉前调解贡献司法鉴定专业力量。一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建立行业惩戒和通报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书面通报并载入诚信档
2024-04-13 dzq 5
近年来,全国民事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涉及医疗、建筑、文字检验、产品质量专业领域案件的数量占据了三分之一。但以往单一的通过鉴定方式解决专业领域的问题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不断涌现的新问题。专家辅助人作为一种运用灵活,性价比高的专业评价方式,对推动诉讼程序快捷、便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程序规范化设计,有助于最大限度的挖掘将该项制度的潜能,尽可能的提高诉讼效率及成本。一、法官对专
2024-04-13 dzq 5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及逾期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1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 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条文共有两款,第一款规定
2024-11-06 dzq 4
为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检验、串通涨价、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深化整治机动车检验市场乱象,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4〕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机动车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
2024-07-25 dzq 4
裁判要旨:诉讼过程中对专门性问题是否需要进行鉴定的标准。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并不必然启动鉴定程序,人民法院仍应当根据对相关事实的认定需要作出是否启动鉴定程序的决定。对此一般应当着重从以下四方面予以审查:一是关联性,即申请鉴定的事项与案件有待查明的事实是否具有关联;二是必要性,即是否必须通过特殊技术手段或者专门方法才能查明相应的专门性问题,是否已经通过其他的举证、质证手段仍然对专门性问题无法
2024-04-19 dzq 4
统一法律适用,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司法实践中,民事证明过程及结论的统一,是实现法律统一适用的重要环节。本文以实践中证明过程、证明责任分配的分歧例证出发,以“规范说”为理论基础,以要件事实为核心线索,抓住证明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认定这两大重点,辨析抗辩与否认、本证与反证的关键概念,提出“识别抗辩与否认→明确待
2024-04-18 dzq 4
如何界定案件审理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在买卖合同、定作合同、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抗辩和反诉是经常出现的“桥段”,对于如何认定质量异议、如何分配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以及质量问题的成立,经常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笔者就本人审理同类案件的看法作一些粗浅的总结,望大家批评指正。在此类案件审理中,首先应树立当事人自主原则,在合同、协议中质量要求、异议期以及对质量问题处理的约定应优先适用,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
2024-04-16 dal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