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让这招产生实际效果,有3点值得重视:
第一,样本的选择必须经过预先的证据保全或双方的确认。 在之前的庭审中已经质证过,双方没有异议,否则极易因缺乏程序正当性而被废弃。
第二,要区分新证据与新事实。 如果是因为伤情恶化产生的鉴定,直接另行起诉可能比申请再审更高效。
第三,重新鉴定不仅结论要相反,更要能证明原鉴定在检材来源、鉴定标准或方法上存在根本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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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证据≠必须重鉴:**先补正、再补充、最后重鉴**(法院/办案机关通常按此顺序);
- 补充鉴定**不能扩到无关事项**,超范围只能另案委托;
- 补正**严禁改结论**,改结论就不是补正,可能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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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9 号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27日发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号)同时废止。部 长 李毅中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软 件 产 品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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